2006年4月10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四版:天下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江苏:清理省级机关“特权车”
石永红

  江苏日前对省级机关29个厅(局)单位的专业用车进行认真登记和清理,共清理出各种违规“特权车”300余辆,目前已上缴10余辆、报废20余辆。
    向来在人们眼中被视作“特权车”的机关专业用车,是指执法办案用车和特定业务用车。江苏省政府规定凡超定额配备办案用车和特定业务用车的,一经查实,除通报批评外,将追究部门和单位领导责任,并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予以收缴。
    江苏省对此次清理出的超编专业用车逐一集中上缴,并将面向社会公开拍卖。